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06]53号)以及《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组〔2010〕14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招聘分别负责sqtp等项目管理、学生发展引导中心2名兼职辅导员。
一、聘任条件
1、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青年教职工或优秀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学校的稳定。
3、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为人表率。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开展本科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管理。
2、做好学院SQTP等项目化工作,指导学生干部开展新闻和宣传工作,做到制度化、正规化。
3、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学生工作。
三、聘任方法
1、下载填写《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电子邮件发送至tw.cab@zju.edu.cn,纸质文本经导师签定意见后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农生组团A座225)。
2、学院主管领导根据兼职辅导员聘任条件选聘并颁发聘书。
3、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为2学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研究批准。
4、申请截至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
5、不明事宜请致电88982116张老师。
农学院党委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