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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TP】SQTP第二课堂活动分数计分方法

编辑:碧水青禾思政网 时间:2013-11-01 访问次数:443

1、浙江大学“大学生素质训练计划(SQTP)”项目,在校全日制本科生都可申请参加。

2、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浙江大学“大学生素质训练计划(SQTP)”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第二课堂活动相应分数。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其中一个项目分数,不得累加。

3、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学校将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并扣取该项目组所有成员已获得的第二课堂活动分数 (项目负责人扣4分、参加者扣3)。如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该项目研究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批准同意,报学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备案。

4、浙江大学第二课堂活动分数SQTP项目计分表

计分项目

计分对象

分数

计分要求

认定部门

立项分

仅限项目负责人1

1

1、申报项目获批立项

2、项目达到立项要求,通过最终结题答辩

3、未组织实施的不记分

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

项目实施分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加者(参加者不得超过3人)

2

必须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各分工环节,未参加的不记分

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

结题答辩分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加者(参加者不得超过3人)

1

课题组全体人员参加并通过结题答辩,未参加的不记分

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