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工作,限制申报2014年度省级公益性计划项目。创新团队在研自主设计项目负责人限制申报本次公益性计划项目。 2.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14年度省级公益性计划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纸质材料提交科研院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通过浙江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开展申报。网上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xm.zjkjt.gov.cn。项目申报有关规定详见“浙江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网上申报”中该计划的计划定位、管理办法、通知与指南和申报说明,网络操作指南详见网上项目申报系统。项目申报后,请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http://www.zjkj.gov.cn)。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二)限额推荐 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采取开放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名额分配将另行通知到各院(系)科研科(分析测试和实验动物的名额不含在此名额中)。 (三)关于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的报送 各单位要将审核通过并同意推荐的项目汇总后报送学校科研院。报送材料包括: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项目汇总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 (四)申报要求和形式审查 各单位在推荐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本单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回避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在网络上退回。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截止日前进行修正并再次提交(含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的申报项目,作放弃申报处理。请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提交申请后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提交。 三、其他事项 (一)优先推荐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应当体现技术的公益特征。各项目申报人应当根据《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重点研究范围,设计申报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项目。各归口管理部门、市县科技部门在项目推荐时,应认真把关,使推荐的项目符合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特征,优先推荐归国科技人员携成果在浙进行转化推广的公益项目; 优先推荐有较好基础的国际合作公益项目;优先推荐有较大应用前景,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预期对解决公益事业共性问题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针对需要解决的重点公益技术问题,增设重点项目。我厅将通过主动设计、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的方式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应当联合有关科研力量共同实施。需要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申报指南我厅将于11月20日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发布,具体见“我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网上申报”中该计划的“通知与指南”。 (三)其他项目 1.继续在欠发达地区试行科技兴企助农项目。项目申报仅限于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磐安、衢江、常山、龙泉、遂昌、云和等12个重点欠发达县(市、区),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组织申报。申报条件是申报企业自愿反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并签订反哺方案和协议。每个县(市、区)限组织申报1项。 2.支持在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围绕实验区建设中心任务申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在建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限报2项,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限报1项,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项目通过归口各设区市申报,申报时注明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名称,不纳入各设区市限额推荐数。 3.实验动物平台项目、分析测试平台项目一并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申报,在申报时注明平台研究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