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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年秋学期本科课程考试于2013年11月11日至13日期间进行,考试期间停课。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要充分重视本学期期终考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落实各项考试安排,加强检查和考场巡视,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课程与考试中心排定的考试时间,各校区教务办负责具体的考试地点安排,各学院、系本科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好各考场监考教师。各项考试信息的安排都应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完成。
1、本科生各类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辅修课、通识选修课和院系选修课)的考试、考查都在考试期间进行。学生、教师、各学院教务人员可以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具体网址:http://jwbinfosys.zju.cdu.cn(进入系统后,在信息查询栏下考试查询条目中进行查询)。
2、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每场次时间分别为:第一场上午8:00-10:00;第二场10:30-12:30;第三场下午2:00-4:00;第四场晚上6:30-8:30。原则上必修课安排在上午第一、二场;通识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安排在下午第三场和晚上第四场;辅修课安排在晚上第四场进行。
三、考试试卷必须使用浙江大学统一制定的试卷卷首式样,注明考试课程名称、考试学年学期、考试所需时间(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并注明是否闭(开)卷、允许带入考场的特殊用品等信息,页脚采用“第 1 页共 2 页”显示形式。
四、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应及时落实完成试卷命题、印刷、评卷等工作,严格按照保密操作程序加强保密工作。学校再次重申:严禁在联网电脑上操作试卷的打印、编制工作,以确保期终考试试卷的保密要求。印卷500份以上的课程,请印卷负责人务必提前一周与各印卷点预约。
五、 各学院、系应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各种形式与内容的考试改革,力求减少不必要的死记硬背,以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对于考试改革项目,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相关校区教务办,以便安排与考试改革相适应的考场和时段,促进考试改革工作有效开展。
六、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教学督导组等进行各校区考场巡视,认真做好考场布置、校区间车辆调度及后勤、保安等保障工作。考试期间不停课的成人教育教学等工作应在确保本科生考试安排的前提下开展教学。
七、请各学院(系)做好《学生考场座位表》的发放工作,并要求主、监考教师按时到场,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八、《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和《浙江大学考场缺考情况登记表》统一在各印卷点发放,请领卷人员在领卷时注意按照印卷申请单上注明的份数领取;并请各学院(系)准备少量两表作为备用。
九、每场考试请监考老师务必做好《学生考场座位表》、《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和《浙江大学考场缺考情况登记表》等三份表的登记工作。其中《浙江大学考场缺考情况登记表》由校派巡考人员来收取。
十、期末考试期间,所有已初步完成标准化考场建设的教室将开启监控摄像头。
希望各学院、系,各部门和广大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努力营造以勤奋学习为荣、违纪作弊为耻的良好校风。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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