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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唐明佳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编辑: 发布日期:2023-11-06 [关闭窗口]
经蔬菜研究所教工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研究,报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将唐明佳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关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蔬菜研究所教工党支部 电话:0571-88982975 Email:jie@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