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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操作规程(202112)

编辑: 日期:2020-05-21 访问次数:658

   


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硕士专业学位(含农业、风景园林)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确认及学位授予时间

根据学校规定,学位委员会一年四次受理学位申请。未能在截止日前提供学位申请及答辩材料的,学位授予顺延至下一次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具体要求如下:+

资格审核确认

论文答辩时间

申请材料递交

学位会议时间

学位授予

110日前

310日前

312日前

313-18

330

420日前

610日前

612日前

613-18

630

710日前

910日前

912日前

913-18

930

1020日前

1210日前

1212日前

1213-18

1230

二、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

研究生缴齐学费、取得规定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及其他规定培养环节后,方可递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论文答辩前请仔细阅读学院关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规程》的规定。

1、浙江大学非学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录取、培养、学位申请等)通过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址为:http://zyxw.zju.edu.cn/PDGManager

登录系统,按照首页的操作说明书,研究生可以查询和修改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查询学习成绩,登记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等,递交答辩申请,上传学位论文,打印学位申请书及填写学位授予上报信息等;导师可以查询研究生信息和学习情况,进行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的审核确认;教师可以登录学生课程成绩;评阅专家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网上评阅。

2、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⑴ 研究生在学生端登录后,填写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等内容后,由学院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学生开题后半年方可提交论文申请,申请以所填写的开题时间为准。在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前,可以修改开题信息,一旦审核通过则不能修改。

 ⑵ 学生填写学位论文申请信息,包括论文题目、主要内容、奖励处分和主要经历等,并且上传论文电子版。注:论文一经上传,不能修改,只有在论文答辩结束后才可修改论文。

 ⑶导师在网上进行论文审查,导师未审核或审核无效,学院将无法进行资格审核。

 ⑷学生携答辩申请材料到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①材料1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答辩申请表

 ②材料2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③材料3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④2寸蓝底照片2张(被拍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免冠,露耳;尺寸(像素):宽150、高210;大小:≤15K;格式:JPG;电子版以“学号_姓名”命名后发至yb.cab@zju.edu.cn

 ⑤已发表或录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每篇论文只需期刊目录页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若为录用论文,请附录用证明原件及论文清样);

 ⑥材料17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答辩公告信息表(只需电子版E-mail至:yb.cab@zju.edu.cn

农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办公地点: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学院A211,联系人:倪老师,电话:0571-88982553E-mailyb.cab@zju.edu.cn

 ⑸学位资格审核(确认)截止时间由管理系统自动设定,超过规定时间则自动进入下一次学位讨论。

3、学位论文评阅

学生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组织评阅专家进行论文盲审。学生在提交资格审查的同时,须交1050元论文评阅费(3位盲审专家)。并将电子版的学位论文和填好论文题目的论文评阅意见书(详见答辩相关用表材料5,分风景园林农业发到yb.cab@zju.edu.cn)。学位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得出现导师与学生的任何信息。盲审评阅结果由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适时反馈给学生。如评阅结果中有一个不同意答辩或两个大修改,则本轮申请终止;如有一个大修改,则需提交《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书面版需本人和导师签字),并将大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和重新评阅申请表电子版发到yb.cab@zju.edu.cn),由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组织重新送审。

4、论文答辩

学生在获悉自己论文的盲审评阅结果后应及时向导师汇报,商量修改并确定答辩有关事宜,再登录管理系统在【学位管理】之【答辩准备信息录入】,录入答辩的地点和5位答辩专家名单(不含导师,副高以上职称,至少3位是研究生导师。农业硕士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位校外农推部门或生产一线的专家,风景园林硕士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位校外风景园林或城规部门专家),打印答辩表决票、打分表(A211室盖章)和答辩记录表,组织论文答辩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后2天内,学生将答辩材料(清单见后文)交到A211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并请答辩秘书(或学生本人)将答辩决议电子稿发到yb.cab@zju.edu.cn。学院根据材料录入学生答辩结果,并进行审核确认。

5、学位审核

学院汇总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及材料,组织召开学科、学部委员会会议,审核学位申请。

三、上交材料

论文答辩结束后2天内,请将下列材料按要求交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

1、材料4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贴照片,有单位意见及领导签字和公章)

2、材料6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评价标准及打分表(按答辩委员人数,打分表计分,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盖章有效)

3、材料7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按答辩委员人数,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盖章有效)

4、材料8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原件

5、材料9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独创性申明(需签字)

6、材料10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汇总表(一式11份);在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成果一栏中仅写上在浙江大学期间发表的)。需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b.cab@zju.edu.cn

7、材料11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不需交纸质版,E-mail发至:yb.cab@zju.edu.cn

8、中、英文摘要(E-mail发至:yb.cab@zju.edu.cn))。中文摘要字数要求不超过500字及相应英文摘要,中英文摘要分两个Word文件保存,文件名命名规则举例如下:张三硕士中文摘要;张三硕士英文摘要)。中英文摘要内应包括论文题目、关键词、指导老师姓名、学生姓名。

9、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本人和导师签字)。

四、答辩相关用表(QQ群文件里有可下载  答辩相关用表(201912).zip

为了规范学位论文答辩用表,方便全院师生,答辩过程中需用到的表格如下:

材料1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答辩申请表

材料2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材料3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材料4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贴照片,有单位意见和公章)

材料5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及打分表(隐名评阅意见书,一式四份,三页都填上学位论文题目)

材料6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评价标准及打分表(按答辩委员人数,打分表计分并且盖章)

材料7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按答辩委员人数,研究生科盖章)

材料8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材料9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独创性申明

材料10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信息汇总表(一式9份;在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成果一栏中仅写上在浙江大学期间发表的)

材料11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材料12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离校单

材料13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封面及装订要求

材料14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材料15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答辩酬金表

材料16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评阅聘书

材料17_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答辩公告信息表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