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0017537 时间:2019-03-20 访问次数:78
各相关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现将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2016年12月1日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分配见附件1;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
评选流程:
1、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农学院交表地点:A211,交表截止时间3月29日中午12:00)。
2、学院(系)汇总申请名单后,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系)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各学院(系)将学生填写的“评审登记表”(附件2)以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到yingmj@zju.edu.cn;纸质版汇总表以及“评审登记表”,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系)公章后,于4月5日前交至党委研工部(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
评选说明:
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7.9.1-2018.8.31之间。
联系人:应梦佳、徐敏娜
联系电话:8898140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