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

编辑:admin 日期:2017-03-15 访问次数:3549

    一. 课程请假事宜

专业学位研究生因个人事务不能参加教学活动的,必须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请假需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请假单,经批准方有效,否则作旷课处理。请假时间达每门课总学时1/5以内经任课教师同意,由班主任批准;请假时间占每门课总学时1/5以上1/3以下,经任课教师同意,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请假单留存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者,超假时间作旷课处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每门课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学时数1/3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试

 

    二. 论文答辩延期事宜

攻读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期答辩需填写“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在读时间超过四年,应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导师同意并签字盖章,提前3个月到所属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在读时间超过五年,需要提交延期答辩申请和论文初稿

 

    三. 其他学籍异动事宜

关于休学,出国,复学,自动退学或其他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请填写“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异动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导师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交至农学院研究生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