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源于1910年创建的浙江农业教员养成所,成立于1999年7月,现有农学系、园艺系、植物保护系、茶学系、应用生物科学系等5个系和作物科学研究所、现代种业研究所、果树科学研究所、蔬菜研究所、园林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昆虫科学研究所、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茶叶研究所、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等10个研究所。
学院以建设世界一流学院为目标,持续强化基地和团队建设,全面提升学科水平。现有园艺学、植物保护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生物物理学、作物遗传育种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3个省一流学科(A类)。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4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4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1个,与境外研发机构共建实验室和研究中心3个。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发布的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园艺学、植物保护被评为A+学科,作物学被评为A-学科。在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名单中,2017年,园艺学、植物保护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
一、 招生方式
包括直接攻博、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三种方式。招生专业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0710生物学 |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71011 生物物理学 | |
0710Z1 生物信息学 | |
0901作物学 |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 |
0901Z1 种子科学与技术 | |
0902园艺学 | 090201 果树学 |
090202 蔬菜学 | |
090203 茶学 | |
0902Z1 观赏园艺学 | |
0902Z2品质生物学 | |
0904植物保护 | 090401 植物病理学 |
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
090403 农药学 |
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4年。
二、 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可报考非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生;
4.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生;植物保护和生物学一级学科招收符合学院报考条件的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申请者的其中1封推荐信为硕士导师的推荐意见,如硕士导师非教授职称,则还需另外增加1位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7.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9.各类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申请者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10.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外语水平和学术科研条件
1.申请者的外语条件:
(1)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原则上应获得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90及以上;或硕博连读生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
(2)海南专项应具备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6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
(3)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普通招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等,成绩有效期五年。
2.申请者的科研条件:
(1)直接攻博申请者要求对所申请专业具有浓厚的学术兴趣,课程成绩优秀,科研潜力突出;其中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须毕业于世界一流高校,本科阶段的总绩点不低于3.5(按满分为4分核算);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
(2)硕博连读申请者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需在科研工作中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后续研究与攻博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3)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者应已获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至少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主流期刊上发表(含录用)研究论文一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或以前二作者发表(含录用)国际高质量研究论文一篇;或以前三作者(含录用)发表国际高影响研究论文一篇。共同第一作者以自然排名为序。
三、 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1.申请程序:浙大研招网预申请(8月10日至9月15日),报名阶段只填报学院、专业和方向,不选择导师。经初审通过,获得面试资格后,于9月22日至26日参加招生专业面试。面试合格获得预录取资格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注册申请。
递交材料清单(复试之前另行通知收取):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本科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排名证明材料;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证明(所在学校或学院公示名单);
(4)本科阶段能证明本人能力、综合素质的材料(获奖证书等);
(5)导师推荐信。
2.符合招生学院(系)报考条件的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于10月15日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
(二)普通招考博士生
1.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线下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10月15日网上发布)。
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请参考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http://www.cab.zju.edu.cn/chinese/2022/1110/c11167a2676591/page.htm,附件打包下载附件.zip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以及学院申请审核制招生办法文件如有更新以学院公布的通知为准,材料主要包括:
(1)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审查表(博士)》;
(2)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系列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交学生证和中国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递交学位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需要递交学历或者学位的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4)两名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科研能力或综合素质的材料(论文只需目录页和首页,SCI收录论文的WEB查询页)复印件等;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只需提供导师签字并经所在学院或系盖章的拟毕业时间证明);
(8)不少于3000字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9)个人申报信息表和上述材料的目录。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分别以pdf格式形成一个文本在报名网上提交。考生按规定在网上完成缴费。按照学院报名要求将各项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所报考院系,材料如有更新的以纸质版寄送材料为准。
报名阶段只填报学院、专业和方向,不选择导师。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院系的一个专业。2021年11月下旬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2022年12月—2023年1月学科组织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核和面试考核。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2.教育部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3.2023年教育部新增专项计划等须在2023年3月10日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2023年3月10日网上发布)。线上(下)递交材料时间、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硕博连读博士生
1.申请程序:2023年1月-2月组织线下报名(具体时间以学院发布通知为准),申请人填妥《硕博连读申请表》;并将硕博连读申请表、相应成绩证明、两位《专家推荐书》交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
2.2023年3月-4月学科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获得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的考核推荐。学院审核后公示预录取名单。
3.2023年4月20日-4月30日网上填写硕博连读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通知,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符合条件的在读硕士生经申请获审批同意后,从获得批准后的下一个学期开始,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硕士学籍同时取消。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
4.录取名单确定后,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办妥硕士生离校手续,2023年秋季报到时凭离校单、博士录取通知办理博士入学手续。
四、 资格审查和体检
申请资格由学院在申请材料审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 录取
学院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3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和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者与定向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
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录取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六、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颖(0571-88982352)
未尽事宜由浙江大学农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