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您已经进入毕业班学制,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您将完成研究生所有课程,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就业意向安排或继续深造,并在离校前完成学校各个离校环节的审批和相关流程。现将具体流程等事宜安排如下:
***毕业生就业环节事宜***
一、生源信息确认
毕业班学生需在9月初,进入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http://www.career.zju.edu.cn/,使用浙江大学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完善生源信息,完成自审,确保所有标*号信息准确无误后确认。学院会在学生本人确认后统一审核通过。若未及时确认为当年应届毕业生将影响后续就业签约,请尽快完成生源自审。
注:
生源地:本科生毕业生指读大学前户籍所在地;本科直接读研究生指读大学前的户籍所在地,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指工作时户籍所在地;
生源学校:本科生指的是高中学校,研究生指的是本科学校;
考生号:“考生号”即“考生编号”,可通过注册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chsi.com.cn)查询;其中,本科生可通过“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查询;研究生可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学籍”→“新生登记表”→“下载”)查询。
二、求职中所需证明材料
1.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应聘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原则上每人一份,学院盖章后可复印多份。(文件)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同时在“毕业生所在学院推荐意见”处德育导师签字后,上交至A212学生助理处盖章,次日领回。
目前学校全面实行电子签约,无特殊情况不提供纸质协议书,若对方单位需要,学院可以提供关于就业协议采用网上签约的说明作为证明材料。企业签订网上三方协议书流程说明详见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综合服务:http://www.career.zju.edu.cn/jyxt/jygz/new/newsDetail.zf?xwid=88B06D3E82653DB0E055000000000001&lmtype=2
以上证明材料纸质版需上交至农生环A212团委办公室老师处盖章
三、签约
(1)就业协议的三方协议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用人单位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
(3)若就业协议为双方协议,一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或者电子签约,无论学校鉴证与否,纸质协议书或电子协议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要解除协议,毕业生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表示同意解除协议。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一定要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四、档案派遣
注意:农学院档案派遣时人事档案与党员档案不分开寄送
**网上电子签约就业**
1、登录浙江大学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career.zju.edu.cn/,接收单位的电子签约邀约,电子签约完成,协议生效。
2、所有*号内容全部正确填写,其中就业证明材料可以上传三方协议扫描件、劳动合同、录用函、公示证明、境外offer邮件等。页面右下角点击确认,确认后则不能再网上签约,请谨慎操作。
3、填写附件1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发送至邮箱cabjy01@163.com邮件名:档案派遣+学号+姓名
4、上交纸质材料(如下)至团委A212门口对应位置
【纸质材料】
a. 单位有档案接收权:纸质版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
b. 单位无档案接收权但三方协议右侧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已盖章:纸质版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
c. 单位无档案接收权且三方协议右侧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未盖章:①调档函;②纸质版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
【分城市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a) 杭州市:
A:到杭州市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以凭就业协议书在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上的“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业务快速申请并打印《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并将《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一并返回学校,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
B:到省厅级单位、省电力公司、省移动、省级银行、省电信、高校等等设人事处的单位,人事处盖章即可。
C:部分单位档案挂靠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才市场)的,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才市场)盖章即可。
(b) 宁波市:省市属单位以及委托市人才中心代理的企业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其他单位到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
(c) 上海市:需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落户手续。
(d) 北京市:需到北京市人事局申请进京指标。
(e) 深圳市:需要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
(f) 其他地区的主管部门请参照上面的办理,应向具体签约单位询问。
**非网上电子签约就业(劳动合同、两方协议等)**
1、登录浙江大学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career.zju.edu.cn/,【就业方案确认】模块中所有*号内容全部正确填写后,页面右下角点击确认就业方案,确认后则不能再网上签约,请谨慎操作。
2、填写附件1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发送至邮箱cabjy01@163.com邮件名:档案派遣+学号+姓名
3、上交纸质材料(如下)至A212门口对应位置
【纸质材料】①纸质版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②调档函③纸质版档案派遣录入表
**国内升学(非本校)**
1、登录就业系统http://www.career.zju.edu.cn/【就业方案确认】模块就业类别就业类别选择“升学”,其他所有*号内容全部正确填写后,页面右下角点击确认就业方案,确认后则不能再网上签约,请谨慎操作。
2、填写附件1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发送至邮箱cabjy01@163.com 邮件名:档案派遣+学号+姓名
3、上交纸质材料至A212门口对应位置
【纸质材料】①调档函;②纸质版《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
**出国、出境**
1、登录就业系统http://www.career.zju.edu.cn/ 【就业方案确认】模块就业类别选择“出国、出境”,其他所有*号内容全部正确填写后,页面右下角点击确认就业方案,确认后则不能再网上签约,请谨慎操作。
2、填写附件1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发送至邮箱cabjy01@163.com 邮件名:档案派遣+学号+姓名
3、上交纸质材料至A212门口对应位置
【纸质材料】
①浙江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登记表.doc;②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复印件;③护照复印件;④调档函;⑤纸质版《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
**自由职业、自主创业**
1、登录就业系统http://www.career.zju.edu.cn/ 【就业方案确认】模块就业类别选择“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其他所有*号内容全部正确填写后,页面右下角点击确认就业方案,确认后则不能再网上签约,请谨慎操作。
2、填写附件1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发送至邮箱cabjy01@163.com 邮件名:档案派遣+学号+姓名
3、上交纸质材料至A212门口对应位置
【纸质材料】
①浙江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表.doc或
浙江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doc;②营业执照或股份证明(仅自主创业需要);③调档函;④纸质版《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
五、违约申请
1.学生登入就业管理系统后,点击【违约申请】,若违约类型选择学生违约且协议书已经录入到管理系统,只填写个人申请违约原因和新接收单位即可,若协议书还未录入到管理系统,除填写个人申请违约原因外,还须填写原就业单位名称。若违约类型属于单位违约,则新接收单位可不填写。以上内容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申请违约。
2.学生在系统里申请违约之后,将违约纸质版材料①原单位解约函②新单位接收函③原三方协议书④毕业去向变更申请表(就业系统导出且本人签字)交到团委A212盖豪老师处,等待老师审核。
3.学院审核通过同意违约申请后,可在14个工作日内重新开放电子协议签约功能。
注意:
(1)违约材料需齐全:即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原三方协议书、毕业去向变更申请表(就业系统导出且本人签字),若是单位违约则新单位接收函不需提供;
(2)原则上签约时间超过一个月;
(3)违约理由是否合理;
(4)每位毕业生最多只能申请违约一次
六、改派与补办
1)补办
登录浙江省就业指导中心http://www.ejobmart.cn/jyxt-v5/jyweb/webIndex.zf
①填写信息并确认提交后,无需联系工作人员审核,可在“进度查询”里查询办理进
度。审核通过后进度条里会显示顺丰单号,等待报到证寄送即可。
②如遇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可拨打网站上的服务电话咨询。
1)改派
1.改派所需材料:
1.原有就业单位:*原单位解约函、 *现单位的接收函或劳动合同、 *原报到证、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接收函件或批复(北京、上海改派需要)2.原未有就业单位:*现单位的接收函或劳动合同、 *原报到证 3.原有就业单位解约但未落实新就业单位且申请回原籍: *原单位解约函、*原报到证
(或凭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办理)
2.改派手续办理安排:
每年8月31日之前,毕业生在所在院系办理改派(暑期值班时间可在就业中心办理)
每年8月31日之后,毕业生到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办理(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电话 88008635)
原未就业的,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即可;原已就业的,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需盖全。
七、党组织和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下载并填写附件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好后发至cabdangsu@163.com邮箱,邮件命名: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姓名,党员素质发展中心每周三中午会统一处理。
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于邮件发送后流程结束,无需额外操作;省外组织关系转接需领取纸质介绍信,领取时间和地点见第三点。
每周三12:00之前发送邮件的毕业生可于本周周五下午,至党政办A221张宇彤老师处领取纸质介绍信(周三12:00后发送的邮件,请于下一周的周五领取)。
纸质介绍信领取后交至接收单位,作为党员凭证,并由接收单位开具回执,寄回浙大农学院在读期间原支部的支部书记处,由支书将回执交回党政办A221张宇彤老师处。
对于28岁以下党员,需同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流程(见下),否则不予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党费必须交至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当月为止,交至党支部书记。
*团组织关系*
1.毕业生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线上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发起转出后,请将【农学院xx所研究生第x团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信息表.xlsx及组织关系转出截图发送至nxytwzzb2020@163.com邮箱。
2.由学院团务中心每周二、五中午11点前更新成功转出名单,根据名单通过毕业离校单上“团组织关系”一栏,毕业生不需线下跑流程。
3.团员证如需转出盖章,可到学院A212办理。
八、档案派遣时间及相关通知
(1)档案派遣时间安排
档案寄送地址以邮件发送的毕业生档案派遣录入表中信息为准。暑期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毕业生档案派遣**
材料上交时间 | 报到证领取及档案派遣时间 |
每周五上午10点前 | 每周五下午 |
(2)档案保存相关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发学[2006]15 号)第四章:
第十二条:因故不参加就业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院按规定寄送至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代管。
第十三条:申请自费出国或主动申请退学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按规定寄送至有关单位代管。
第十四条:受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寄送至学生家庭所在地。
第十七条:因故失踪、死亡的学生,或因学生出国等其他原因导致档案无法转递而滞留的,其档案由学院移交至学校档案馆集中保存、代管。
a.针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毕业生需与就业单位确认就业单位是否具有档案接收权,务必确保报到证抬头信息及档案地址准确无误。
b.针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包括3月、6月、9月、12月毕业生)档案最迟保留到次年3月份。当年8月底之后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档案派遣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需联系生源所在地(原户籍)市(县、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求该部门开具“调档函”并上交至学院团委212或寄送至学院团委(抬头: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工办;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A212(310058);收件人:盖老师;收件人电话:0571-88982116)。
2、准确填写附件1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文件发送至邮箱cabjy01@163.com
3、档案派遣单号会通过邮件回复,请及时关注
注意:
1、原籍地无法开具则需上交个人说明至学院团委,说明的基本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毕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调档原因等,模板仅供参考(附件4调档说明),最后由学生本人签字,上交至A212学生助理处。
2、档案寄送后,派遣单号会通过邮件回复,学生本人需及时与寄送地确认是否收到档案,避免出现因快递等问题造成档案遗失。
1.生源信息问题
生源所在地一般指的是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当地县级人社局可以接受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对于户籍有变动等特殊情况的同学需咨询所属地人社局。
2.进沪、进京户口政策
由于上海及北京户口指标紧缺,能落户上海、北京的毕业生人数逐年趋少。上海户口申请采取评分制,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分数即可取得户口。具体申请手续和评分细则可登入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firstjob.com.cn)查阅。北京户口由用人单位申请指标,并可将申请下来的指标直接给学生。
3.浙江大学毕业生进沪专利公示流程
(1)学生凭专利证书到所在院系办理专利公示,若专利所有权属于学校,可凭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公章)办理公示手续;
(2)院系根据学生申请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相关格式予以公示;
(3)公示期满后,学生到所在院系办理学生获得已授权专利在学校网站公示证明;
(4)学生将上述专利相关材料交至上海学生事务中心或工作单位;
(5) 学校在6月上旬将就业中心网站专利公示学生名单以公函形式发至上海学生事务中心。
毕业生采用电子离校单办理相关手续。
1.毕业生登录“我的浙大”(http://my.zju.edu.cn),进入“应用中心”栏目,单击“电子离校单”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学院(系)初审和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
2.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打印离校手续单→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一)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部门和地点(紫金港校区)
部门 | 地点 | 办理事宜 |
图书馆 | 农医分馆、基础分馆借还处大厅 | 交还借阅书籍等 |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 宿舍办理(白沙综合楼1楼) | 退宿手续 |
计划财务处 | 东六117报销大厅2号窗口 | 结清学费、住宿费等 |
安全保卫处 | 纳米楼行政办事大厅107安保处窗口,电话88206065 | 办理户口迁移证 |
学院党委/团委 | 团员或其他毕业生联系团支书转出 | 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开具党组织 关系介绍信 注意事项:毕业生党员党费需交至组织 关系转移的当月为止,交至支部书记。 |
学院资料室 | 农生环组团A212 研究生科 李老师(须先去A223 党政办张老师处归还门禁卡,带上归还说明和毕业论文(博士7本,硕士5本)至李老师处。) | 交还学院实验室门卡、借用资料等 |
(二)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安排
因研究生毕业时间不集中,请有需要户口迁出的同学自行按照通知办理
办理流程:持身份证原件、毕业生证书复印件(6月中旬于A212学生助理处领取)至紫金港公安户籍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紫金港校区公安户籍窗口
咨询电话:87281304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楼一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直接勾选“户口不在学校”,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其他事项
1.学费、住宿费未缴清及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当月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宿管办缴清学费、住宿费及欠款。学费有欠款的可登录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欠款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vpn上网帐号欠费的同学,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http://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2.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延期毕业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原毕业离校时间截止后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3.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和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可将行李分别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房地产管理处安排的房间,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再另行安排宿舍。需要提前入住的研究生新生,请办理好相关手续,到学院团委申请。
4.所有毕业生无需到校医保办现场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
门诊公费医疗待遇:研究生毕业生于7月1日起终止;市医保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均于8月31日起终止。
延期毕业的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校区医院医保办按规定办理7月、8月普通门诊享受公费医疗的缴费手续。9月1日起统一参加杭州市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包括住院)。
5.毕业生体检,紫金港校医院,要求学生自行完成,并将体检表交到院团委办公室(A212)门口架子上写有毕业生体检表的抽屉中,学院将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6.毕业生归还校内贷款工作,毕业当月16日前完成,要求相关学生自行完成(研工部具体通知)。
7.因为查档和档案寄送都是周五下午处理,麻烦当周需要查档的同学在查完档获得结果后再申请档案派遣,避免出现档案已经寄送走但还未完成查档的情况。如何查档可见碧水青禾通知:http://www.cab.zju.edu.cn/bsqh/2017/0106/c6687a554801/page
附件1: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录入表.xls
附件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doc
附件4:调档说明.doc
附件5:毕业生就业签三方注意说明.doc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毕业生必读】Q&A-农学院毕业研究生就业相关手续办理答疑解惑